宣抚处置使司
见“宣抚处置使”。
见“宣抚处置使”。
官署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材木,烧炼石灰。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副提领、提控各一人。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明清乡试、会试中协同主考或总裁阅卷官之统称。乡试同考官,明朝定制四人,由保举中选,多用科甲,兼用教职。清朝多用科甲出身之属官。会试同考官,明初定八人,其后渐多。翰林、京官并用,由部科简任。清朝沿之。因
郡分职诸曹之一。北魏、北齐置,有租曹掾及佐,掌租赋之事。
官名,汉置,属羽林左监,掌送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士”条。
即“小内史上士”。
官名。宋朝始置。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原将仕郎置,为从九品寄禄官。明朝沿置为文散官,文官正八品,初授。官阶名。明朝文官阶正八品初授为迪功郎。参看《历代职官表·文官阶》、《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北魏、东魏置,掌营建事务。《魏书·韦阆传》: “(姜昭)自平宪司直,出为兖州安东长史,带高平太守,卒于营构都将。”
官署名。辽朝置。掌南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
官名。三国吴置。为领兵武职。吕据自副军校尉迁此。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镇守。《三国志·吴书·吕据传》:“(范)次子据,字世议,以父任为郎。后范寝疾,拜副军校尉,佐领军事。范卒,迁安东中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