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断事官
官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秩从三品,置四员。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成宗大德四年(1300)罢,后又复置。
官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秩从三品,置四员。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成宗大德四年(1300)罢,后又复置。
二帝指唐尧虞舜。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也有说指周武王的。《汉书·杨雄传上》:“二帝三王,宫馆台榭沼池苑囿林麓薮泽财足以奉郊庙,御宾客,充庖厨而已,不夺百姓膏腴谷土桑柘之地。”注:“应劭曰:二帝,尧
官名。三国吴置,掌太子宿卫。吕据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吕范传》。官名,三国吴置,掌太子宿卫。《三国志·吴书·吕范传》:“(孙)权寝疾,以(吕)据为太子右部督。”
官名。五代以开封为京都,始置。宋初沿置,以亲王充任,从三品,为开封府行政长官。其后不置,而以权知府事领其职。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一人,以文臣充,位在六曹尚书之下、侍郎之上。北宋亡,遂废。官名
官名。明朝王府三伴之一。建文(1399—1402)中置,一人,从九品。与伴读、伴讲合为王府三伴。诸王待如宾师。成祖即位,革。
官名。古代称北方少数民族为狄。《周礼》秋官之属有貉隶一百二十人,掌管征貉(东北夷人之一族)所获俘虏以为奴者,以供“服不氏”役使养兽。北周依《周礼》之制,置掌狄隶中士,正二命;掌狄隶下士,正一命。掌管俘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即“兀刺赤”。
官名。明清宗人府之职官。分掌皇族属籍、纂修玉牒之事。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设,左、右各一人,位左、右宗正下,以勋戚大臣兼充,正一品。清顺治九年 (1652) 沿设,左、右各一人。初由贝勒、贝子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中书门下,设守当官一人主之,掌勾销公事文簿。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述律军为辽西北部驻军,设详稳以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