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居官
官场用语。又称私居官。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称为私居、寄居官。意指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之臣。
官场用语。又称私居官。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称为私居、寄居官。意指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之臣。
① 周朝军制。五百人为一旅。以旅帅为长官。《诗经·大雅·皇矣》: “爰整其旅”。《周礼·夏官·序官》: “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②《周礼》官名。一说为周朝置。处理一般政务的属吏。下士爵。《周礼·
官名。即右武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武卫将军。
又称守阙。宋制,官员任满后向铨选主管衙门登记差遣窠阙等候拟注;或已登记窠阙,待现任官员任满后拟注替代,称之为待阙。南宋后期规定,侍郎佐选的舍人须待阙六年,侍郎右选的小使臣须待阙五年半,始得拟注补官。
官名。西汉丞相的属官有大车属,掌相府车马之事,《汉书·郑崇传》记郑崇“为丞相大车属。”为后来公府车曹一职的起源。
大学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大学各学系各设主任一人,办理本系教务,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独立学院各系主任由院长聘任。
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属艺文监,秩七品。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设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直长二人,司吏一人。
县门下吏名。汉置,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与记室书佐并设,其地位低于记室史,参见“县记室掾”。
清朝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之总称。即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以五贡资格而获官者,均属正途出身。
官名。简称直隶司郎中。清朝刑部所属直隶清吏司长官。乾隆六年(1741)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即珍羞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