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淮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的《导淮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其任务为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若干人,并就委员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内设工程处及秘书处。工程处置总工程师一人,副总工程师一至二人,主任工程师、工程师、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管理员、工务员若干人;秘书处设处长一人,科长、科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本会改隶全国经济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的《导淮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其任务为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若干人,并就委员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内设工程处及秘书处。工程处置总工程师一人,副总工程师一至二人,主任工程师、工程师、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管理员、工务员若干人;秘书处设处长一人,科长、科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本会改隶全国经济委员会。
指帝王在位。《尚书·周书·无逸》: “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
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期间规定,公务员因考绩应晋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改为给予奖状:一、试署人员为实授已予晋级至考绩时未满一年者;二、升任职务已予晋级,至考绩时未满一年者;三、在考绩举行
官名。辽置,属南面朝官,寿隆初王鼎曾任此职。
官署名。①尚书省诸曹之一。三国魏改民曹置,设尚书为长官。掌修缮功作、盐池园苑等土木工程。西晋初改驾部,旋复故。东晋、南朝沿置。属尚书省。梁、陈、北魏兼掌户籍。宋、齐领左民、驾部二曹,梁、陈增起部、屯田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公后置,员二人,辅佐秘书令典尚书奏事,职权甚重。魏文帝黄初(220—226)初,分秘书立中书,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秘书右丞孙资为中书令。而秘书长官改称秘书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高等法院的主官。见“高等法院”。
世袭为卿相。《公羊传·隐公三年》: “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尹氏何? 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何休注:“世卿者,父死子继也。”世卿,父死子继,世代为卿。《公羊传·隐公三年》:“讥世卿。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犬人下士二人,掌理供给祭祀用的犬牲。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犬中士,正二命,掌犬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为十二卫之一,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右领军府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 其军士名羽林; 置护军四员,寻改为武(虎)贲郎将,以武(虎)牙郎将六员副之; 又有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