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御正上士、中士
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见“封桩库”。
官名。隋文帝置膳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膳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三国魏置。军队出征,屯驻一地时,则立军市,与民贸易,以给军需,置此以掌其事。官名,三国魏置,掌军市。军队出征、屯驻时则置军市,与民贸易,以供军需,军候掌其事。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文庙典礼事。七品、八品、九品官各二人,咨补。
官名。元置,秩正四品,员额二人,为太医院的佐官。
官名。负责防卫。南北朝时诸王有防阁将军,以保护王和王府的安全。唐朝也有此官。见《旧唐书·职官二·户部》、《资治通鉴》宋泰豫三年注,齐建武元年注。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凡京司
官名。周朝置。掌教国子的乐官正长。同“大司乐”。《礼记·王制》: “凡入学以齿。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参见“大司乐”。官名。金大乐署令所属,从九品。掌祠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秘书省加置,二十员,从九品,掌抄写御书。官名。隋炀帝干秘书省设楷书郎二十人,从九品,《隋书·百官志下》记其“掌抄写御书。”唐代改为“楷书手”,见该条。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省最高警务机关,直属省政府,掌理全省警察事务。设处长一人,总理处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全省各警察机关。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布《各省区警务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