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省都事
官名。隋文帝开皇(581—600)初,改尚书都令史置,员八人,正八品上。唐朝沿置,员六人,从七品上。掌受事发辰,察稽失、监印、给纸笔。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亦置,正八品。金朝置四人,正七品,分隶尚书左、右司。
官名。隋文帝开皇(581—600)初,改尚书都令史置,员八人,正八品上。唐朝沿置,员六人,从七品上。掌受事发辰,察稽失、监印、给纸笔。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亦置,正八品。金朝置四人,正七品,分隶尚书左、右司。
见“三司推勘院”。官名。宋置, 见“三司推勘院”。
官署名。简称稽勋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勋级、名籍、丧养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勋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
惩处官吏的刑罚。① 谓鞭刑。《尚书·虞书·舜典》: “鞭作官刑。”孔安国传: “以鞭为治官事之刑。”②对官吏黜陟废置等惩处之法的泛称。《周礼·天官·大宰》: “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史记·五帝本纪》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总其府事,掌领本府校尉、旅帅、勋卫之属宿卫。
县分职吏名。汉始置,职主捕盗。《太平御览》二六八引《钟离意别传》说:“迁瑕丘令,男子倪直勇悍,……意到官,召署贼捕掾。”晋代县亦置贼捕掾,见《通典》卷三十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掌右府库中所藏器物,下设右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即太仆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仆卿。
官署名。宋置,掌管文翰,实际是翰林学士特命入禁中起草重要诏书的地方。因其设在禁中,故称鳌禁。宋朝陆游《剑南诗稿·送钱仲耕修撰》:“儤直公看鳌禁月,倦游我梦镜湖秋。”参看《宋史·职官二·翰林学士院》。
宫观官名。北宋置管勾玉清官,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
女官名。太平天国设置,见“女正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