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

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改山东转运司置,掌管山东诸盐场的生产和销售事务,领盐场十九所。属户部。秩正三品,以转运盐使、同知、副使为正、副长官。


官署名。元置,属户部。掌场灶榷办盐货。元初置益都课税所,管领山东盐场盐税之事,后改置运使。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改称山东转运司。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改立都转运盐使司。设官员额、品秩同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惟运判仅置一人。延祐五年(公元1318年),颁分司印,巡行各场,督收盐税。所辖有盐场十九所,参见“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

猜你喜欢

  • 典宿卫事

    官名。辽置,见“宿卫司”。

  • 团结兵

    唐代一种介于府兵与募兵之间的兵。始置年代不详,武则天时开始广泛设置于山东近边诸州与河南河北地区。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又扩展到关内道,由朝廷于两京及诸州拣取,其制如《唐六典·尚书兵部》“兵部尚书”条

  • 京都各省巡察使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分正、又正、副、又副,共四人。督察京内外军政。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分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其职掌似为派赴京内外督察军政诸务。

  • 军医大监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上校,掌理海军医疗事务。

  • 审检所

    兼理司法机关。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由县知事兼管,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书记官一至三人。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

  • 知南院宣徽事

    官名,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辽朝的宣徽,视汉官工部,其长官称南院宣徽使,知南院宣徽事为宣徽使的佐官,佐宣徽使掌南院御前祗应(供奉)。见《辽史·百官志》。

  • 代尹

    官名。北魏管理包括京都平城在内的代郡事务的最高长官。太武帝延和元年(432)改称万年尹,后复旧。设丞为次官,属官有功曹、主簿、通事及诸曹掾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太和十八年迁都洛阳,

  • 长兴苑

    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长兴苑属涿鹿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 精奇尼哈番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四等。乾隆元年(1736)定汉文名为“子”。分四等,叙正一品,不加美名。参见“子”。

  • 察官

    监察御史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