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门正监督
见“崇文门监督”。
见“崇文门监督”。
武官名。为元帅、都元帅或大元帅的副职,参见“元帅”、“都元帅”、“大元帅”。
官署名。三国魏始置,设郎。掌少数民族军队之政令军务,隶五兵尚书。西晋沿置。东晋省。官署名,三国魏始置,属五兵尚书,掌胡骑、越骑等。曹长官称别兵郎。其后、晋和南北朝的大部分国家沿置。参看《宋书·百官志》
官名。明朝对掌管诒狱的锦衣卫指挥使的别称。
① 宋朝职方、驾部、库部、都官、比部、司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佐理户部右曹之事。
官名。即左神策军护军中尉。
县的等级之一。清承明制,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二、三等。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有分为一、二、三等的,有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的,有分为特等及一、二、三等的,甚至于分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冯岑贾列传》:“乃拜寇恂为河内太守,异为孟津将军。”
官名。即左司过、右司过。掌纠君王过失。战国赵国设左右司过。《史记·赵世家》:“武灵王年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参见“司过”。官名合称,即左司过和右司过的合称。掌纠正国君的过错。战国时
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② 见“监临”。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监狱、警察、习艺所罪犯名册、衣粮费用,编纂牢狱规则、统计书表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各省监狱、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