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崇福司

崇福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也里可温教(基督教)事务。管理本教教务和十字寺(教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秩从二品。仁宗延祐二年(1315),改为崇福院,升正二品;同年革所属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也里可温词讼由地方官府断决。七年,复改称崇福司,降为从二品。设崇福使、同知、付使、司丞、经历、都事、照磨等员,由朝廷任命。其下属吏员或由中书省吏部选派,或可自用; 自用吏员任满出身品级比省部选派者降一等。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置,秩从二品。掌领也里可温教(基督教)事务,管理本教教士和十字寺(教堂)。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升为院,秩正二品,省并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其宗教事务归于本院,词讼则仍由地方官府审理。七年(公元1320年)复改为司,降为从二品。设使、同知、副使、司丞、经历、都事、照磨等官,都由朝廷任命;其下所属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宣使等吏员或由吏部选派或可自用。自用吏员任满出身品级比吏部选派者低一等。

猜你喜欢

  • 留守卫指挥使司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改原都镇抚司而置。后改留守都卫。八年复为留守卫。详见“留守五卫”。

  • 散伯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七等,低于伯。亦作为赏赐。《魏书·侯刚传》:“(候刚)进爵为公。以给侍之劳,加赏散伯”。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三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

  • 十一公

    王莽时称四辅三公四将为十一公。四辅是:安新公太师王舜,就新公太傅平晏,嘉新公国师刘歆,美新公国将哀章。三公是:承新公大司马甄邯,章新公大司徒王寻,隆新公大司空王邑。四将是:广新公更始将军甄丰,奉新公卫

  • 侨郡

    政区名。见“侨州郡”。

  • 习艺所

    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清末置,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初属巡警部,后改属民政部管辖。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来陆续开办,多由庙宇仓廒改设。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

  • 都巡检

    见“巡检”。官名。见“巡检司”。

  • 争臣

    天子左右直言谏诤的大臣。《孝经·谏诤》:“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

  • 行政法院

    官署名。民国时设.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属司法院。设院长一人,总理院务。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司法院,为全国行政诉讼审判机关,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以纠正人民对于官署所提起行政上的违法处分

  • 乐师

    乐官。《吕氏春秋·孟夏》:“乃命乐师,习合礼乐。”高诱注:“乐所以移风易俗,荡人之邪,存人之正性,故命乐师使习合之。”《周礼》春官有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其职掌教国小乐舞、乐仪。凡国

  • 温汤监丞

    官名。即温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