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州军府外兵参军

州军府外兵参军

官名。南北朝时期置,掌外兵之事。《宋书·沈攸之传》记攸之起兵命将,有外兵参军二人;《南齐书·刘绘传》记刘绘为豫章王嶷镇西府外兵参军; 《梁书·沈约传》记沈约曾仕郢州安西府、荆州安西府,均为外兵参军兼记室。北魏亦置,《魏书·罗结传》记罗道生在孝文帝时为肆州安北府外兵参军,此职又见东魏所建《敬史君碑》,可知至魏末未废。北齐于司州亦置外兵参军,其下并有掾及史。其品秩上州正七品上,中州正七品下,下州从七品上。

猜你喜欢

  • 配享太庙

    官员褒奖的方式之一。清雍正时,世宗遗诏以鄂尔泰、张廷玉配享太庙;同治时诏以僧格林沁配享太庙。此种褒奖属于特例。

  • 正名

    官制用语。宋朝称正授吏人为正名。非正授者,则带守阙、私名等名目而行其职。流外吏人必须至正名后,始许按一定选限出官。如门下省甲库令史,补正名后,八选可出为县主簿、县尉。

  • 外城巡捕东分局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 外城工巡局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七月置,掌同内城工巡局。设会办外城工巡局事务大臣二人,下设监督、总办、帮办等。内部组织分为文案处、支应处、待质所、发审处。所属机构有内外城巡捕东分局,外城巡捕西

  • 发审处

    清末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与内外城工巡局的内部机构。均沿五城理讼之例,掌审理诉讼案件。其中有关民事的重要案件须随到随结。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改为内外城预审厅。

  • 五伯

    五伯即五霸,指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伯,古读霸,通霸。《汉书·晁错传》:“臣闻五伯不及其臣,故属之以国,任之以事。”

  • 核实司

    官署名。金置,属户、工二部。掌核实营造材物、工匠价值等事。主官有管勾一人,从七品。

  • 协参领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三级,任管带官、参军官等,秩视都司,阶正四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

  • 浙江司郎中

    官名。即“浙江清吏司郎中”。

  • 殿试

    选举制度。科举考试名。又称御试、廷试,亲试。唐武则天曾策问贡士于洛城殿,为殿前试士之始。宋太祖开宝六年(973),从下第举人徐士廉所请,创立殿试制度,为科举最高一级考试礼部试后再由皇帝亲临覆试。内出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