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钟离牧传》:“(钟离牧)迁公安督、阳武将军,封都乡侯。”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代重视避讳,《唐律·职制》中规定,凡是官署名称有犯父、祖名者不得去该官署任职,否则为犯讳,得处徒刑一年。
见“左藏库”。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宫廷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佐官有丞等。见《金史·百官一》。
旧社会外国人在上海、天津等租界设立的市政机关,分工程、警务、卫生、教育、监狱诸课。原意为市政委员会,因其“重工务”,旧中国当局便称其曰“工部局”。
官名。唐朝军器监甲坊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出纳甲胄、杂作及工匠等。
在某地另建一国都,以备缓急之时皇帝及百官暂驻施政的都城称行都。南宋称临安(杭州)为行都,仍称北宋京都汴梁(开封)为国都。《宋史·黄裳传》:“不可不定行都。”宋代郑兴裔《郑忠肃奏议遗集下·与周侍郎必大书
官名。东汉桓帝延熹元年(158)初置,秩六百石。官名,汉置,俸六百石,掌鸿德苑。《后汉书·孝桓帝纪》:“延熹元年春三月已酉,初置鸿德苑令。”注:“苑令一人,秩六百石。”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职官。额定四员,左、右翼各二人。由统领于前锋校内酌委。给五品顶戴,仍食前锋校月饷。佐前锋侍卫掌分辖营众。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掌犬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