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丞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佐尚书、侍郎统率各司,综领众务。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丞。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佐尚书、侍郎统率各司,综领众务。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丞。
杂任职名。唐置于诸津,每津各三十人,掌守护桥梁之事。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
官库名。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置,隶太府监,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改隶中尚监,秩从五品。掌造毡货。有提点三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
清朝贡入国子监生员之一种。由廪生、增生、附生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贡生者用今称,乃非正途出身,因其不由考选而入贡也。性质与明朝之纳贡相似。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清制,凡援例捐纳而为贡生者,称为例
官名,屯长的别称,为一屯兵之长。《三国志·魏书·董卓传》:“太祖乃迎天子都许。暹、奉不能奉王法,各出奔,寇徐、扬间,为刘备所杀。”注:“《英雄记》曰:备诱奉与相见,因于坐上执之。暹失奉势孤,时欲走还并
官名。秦汉以来,历朝置宗正管理皇族事务,北魏始改此名。多以宗室担任,或亦任外姓。《魏书·良吏·窦瑷传》: “除大宗正卿,寻加卫将军。宗室以其寒士,相与轻之。瑗案法推治,无所顾避,甚见仇疾”。北魏孝文帝
官名。明朝王府仪卫司长官。详见“仪卫司”。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参见“十明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拟宁远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 (529) 定制后仍拟宁远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