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遣委员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袁世凯任总统时设于总统府,掌承差遣办事。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袁世凯任总统时设于总统府,掌承差遣办事。
按机关工作性质分设的管理单位。(1)明代给事中分设六科。(2)清末内阁各部在各司之下多分科办事。南京临时政府各部在司、局之下也分设各科。北洋政府时期各部于厅、司、局之下分科,总务厅各科名称一般冠以所掌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末由中给事改名,从五品。北齐属中侍中省,员四人。由宦官充任,掌后宫事,并负责与外朝的联系。从五品。官名。北齐设置,为中侍中省的属官。见“中侍中省”。
即“著作佐郎”。
官名。南朝陈置,为文学侍从。《陈书·顾从典传》: “丁父忧去职,寻起为德教学士”。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四人,秩从八品。掌王府缮造修葺之事。
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
隋、唐、五代至宋、辽、金时期,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司天监等官署合称。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长官。简称奉天司郎中。乾隆六年 (1741) 设。蒙、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宋朝小学职事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在京小学置,员二人,掌学生名册,纠程课不逮者。宋太学职事名。宋代太学置集正二人,掌管学生名册,督促学业后进的学生。斥退学生时,由一集正宣读弹文,另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左推、右推、寺案、知杂、检治五案,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罢,以其事归户部。绍圣二年(1095)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