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士。《汉书·叔孙通传》:“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朝十月……大行设九宾。”注:“韦昭曰:大行掌九宾之礼,今之鸿胪也。九宾则《周礼》九仪也。谓公、侯、伯、子、男
官名。员额、职掌同“内城巡警总厅厅丞”,参见该条。
西夏官制。 景帝元昊称帝前立官制, 设文武班,其制多仿宋朝。自中书、枢密、宰相、御史大夫、侍中、太尉以下命蕃、汉人分任。另有专授蕃(党项)人的官职,以蕃语称呼。军队各监军司都统军、副统军、监军使以党项
官名,东汉置,掌侍从,与侍中共平省尚书奏事。《后汉书·百官志四·中宫黄门冗从仆射》注说:“给事中宫侍郎六人,比尚书郎,宦者为之。”其后,魏晋南北朝置为侍中省或门下省次官,与侍中共掌门下众事。
官名。西汉武帝初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有丞、司马。掌轻车,戍卫京师,兼任征伐。东汉省并射声校尉。官名,西汉武帝初置,为八校尉之一,俸二千石,掌轻车,有丞和司马。掌卫戍京师或征伐。东汉时并入射
官名。西汉初属少府,为永巷令副贰。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永巷为掖廷。东汉少府属官于掖庭令、丞外另置永巷令、丞。丞员一人,以宦者任之,助令典官婢侍使。官名,汉置,为令的佐官,助令行施职事,有的有
官名。清末学部之顾问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非实缺,无定员。分四等,一等视丞,二等视参议,均由学部奏派,三等视郎中、员外郎,四等视主事,均由学部委派。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随时咨询。该官于教
古时官员丁忧,须去职,居家守制。若守制未满期而应朝廷之召出而任职,称为夺情。另有朝廷要员,因某种需要,特命不必去职居丧,以素服留署办事,但不参与吉礼者,亦称夺情。官吏去职守丧在家,朝廷强令其出来做官,
官名。主城门或军营门。西汉城门校尉属官有十二城门候,掌按时开闭城门。东汉沿置。城门每门候一人,六百石。又,诸将军营部亦置。隋朝为左右监门府属官。隋高祖仁寿三年 (603)于监门府置门候一百二十人。炀帝
① 旧时文书名,指简帖。犹建议书,意见书。② 清后期对外交照会之俗称。林则徐《会谕义律分别准驳事宜》:“本大臣、本部堂查阅此次说帖,尚不及前次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