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置,掌广东海北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场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所产盐行销广东西部及广西全境。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置,掌广东海北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场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所产盐行销广东西部及广西全境。
官名,三国魏始置五兵尚书,即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外兵尚书掌京畿以外的军队。晋分外兵为左外兵、右外兵。其后,宋、齐、梁、陈、北魏、北齐皆沿置。北齐左外兵掌河南与潼关巴东诸州丁帐及发召诸兵;右外
官名,掌监厨师厨食。《后汉书·来历传》:“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吉等以为圣舍新缮修,犯土禁,不可久御。”
官名。十六国代置,北魏沿之。拓跋什翼犍建国(338—376)初,“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若今之侍中、散骑常侍也。” (《魏书·官氏志》)北魏时还负有察举百僚之责,后与散骑常侍并置。孝文帝太
王庭,也写作王廷,即帝王视政的殿庭,也泛指朝廷。《周易·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疏:”王庭是百官所在之处,以君子决小人,故可以;显然发扬决断之事,于王者之庭,示公正而无私隐也。”《三国志·魏书·
官名。秦朝奉常属官,为太史令副贰。西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改隶太常,东汉置一员,二百石。三国魏置一员,二百石、八品。晋朝、南朝沿置,梁隶太常卿,流外三品蕴位。北齐为太常寺太史署次官。隋朝为秘书省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所掌事项包括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工商部工务司和商务司的全部职掌。参见“工务司”、“商务司”。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郎中统称。北宋前期,左曹郎中带待制以上职者转右名曹郎中,再转为左名曹郎中,仍隔一资超转。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专门关押、圈禁有罪宗室。设司官二人、笔帖式四人,由府堂官派充。特殊监狱名。清代为优待宗室犯罪者而设,俗称高墙。清代宗室犯罪,轻则折罚,徒罪以上则责惩而加圈禁,监禁在宗人府下
官名。秦汉魏晋南朝皆置一员,为卫尉副贰,协掌宫门禁卫。西汉秩千石,东汉秩比千石,魏、晋、宋七品,梁四班,陈八品。北魏增置少卿为卫尉之副,丞降为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从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时置,为长秋监长官,正四品,用士人。唐高祖武德四年(621)改长秋监为内侍监后省。官名。隋置,为长秋监的长官。见“长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