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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判

宋朝诸府判官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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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秩正三品。其副职为副卫尉,秩从四品。

  • 宗学谕

    官名。南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令行在复置宗学,设宗学谕、宗学博士各一人,掌宗学之事。

  • 右署郎中

    官名。见“右中郎将”。

  • 军主

    官名。①南北朝置,为军的主将,其下设有军副。所统兵力无定员,自数百人至万人以上不等。除统率步兵的军主外,还有马军主,水军主; 因任务不同又有帐内军主、游荡军主、伐蛮军主、前军军主、山陵

  • 农工商部侍郎

    官名。清末置,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农工商部副长官。见“农工商部”。

  • 科考

    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学道或学院每届乡试前巡回所属,以科考甄别学生,以选送优等的生员参加乡试。在明代又称决科。

  • 集贤殿书院直学士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宪宗元和四年(809)学士、直学士皆用五品。

  • 仁部

    官署名。渤海国左六司之一,置卿一人,有郎中、员外。

  • 南院司徒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在南院太保下,典族属,原称梯里己(惕隐),会同元年(938),改称司徒。

  • 金券

    即“丹书铁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