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州长贰兼提控漕河事
官名。金置,《金史·河渠志》载: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俾催检纲运,营护堤岸。为府三,……州十二,……县三十三”。
官名。金置,《金史·河渠志》载: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俾催检纲运,营护堤岸。为府三,……州十二,……县三十三”。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领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守卫皇宫玄武门。官名,东汉置,属卫尉,掌玄武门屯兵,吏员二人,卫士三十八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宫掖门》。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掌供奉皇帝及宫中茶酒瓜果。置提督太监正副二人,牌子四人,常行近侍无定员。宫廷祗应机构。明置,职司茶酒、瓜果。凡皇帝出朝、经筵讲筵御用茶,及宫中三时进膳,皇帝及中宫匕箸,均为其
官名,秦汉皆置,为皇后、太子属官,掌供食用之畜厩,主养畜供食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又中长秋、私府、永巷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西南边兵马。
专差御史名。清雍正间置,员额一人。后省。
官名。守门小吏。《谷梁传·襄公二十五年》:“吴子谒伐楚,至巢,入其门,门人射吴子,有矢创,反舍而卒。”
年俸粮谷一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官制,斩两颗敌人首级者可以获得年俸百石的官职。《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
见“鸿胪少卿”。官名,为鸿胪寺卿之贰,即副卿、副长官。详见“鸿胪寺”条。
宋朝宫观官名。徽宗政和七年(1117),令天下州军皆建玉清宫,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重和元年(1118),诸路各置提举,以漕臣充任,选通判为同提举。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
官名。即右威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威卫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