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复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降级、革职官员恢复原官或原衔称开复。清制,内外官员,因故降革留任者,三年无过准予开复。京官,由各该衙门堂官详核咨部,由部题请恢复原级职; 如系按例自陈大臣,由其自行奏请。外官,由各该督抚详核咨部,题请复还原级、职。
清朝制度,官吏被革职后又恢复其原来官职官衔,称“开复”。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降级、革职官员恢复原官或原衔称开复。清制,内外官员,因故降革留任者,三年无过准予开复。京官,由各该衙门堂官详核咨部,由部题请恢复原级职; 如系按例自陈大臣,由其自行奏请。外官,由各该督抚详核咨部,题请复还原级、职。
清朝制度,官吏被革职后又恢复其原来官职官衔,称“开复”。
官名,汉置,属太常。太常掌宗庙礼仪,其长官称卿,副称丞。下分曹办公,曹长官称掾,掌曹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汉书·朱博传》:“时诸陵县属太常,博以太常掾察廉,補安陵丞。”吏员名。《汉书·
官名。见“公府士曹”。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全国经济委员会长官,见“全国经济委员会”。
官名。西汉文帝时置上林令,武帝时改属水衡都尉,东汉设上林苑令一人,其下设丞、尉各一人。统管苑中禽兽,并为苑中居民的行政长官。捕得禽兽送太官。三国魏及西晋均沿东汉之制,置上林苑令、丞。参见“上林令丞”。
官学名。春秋时郑国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可见郑国的乡校既是学校,又是一个平民议政论事的场所。“参见乡学”。
官名,汉置,为郡都尉或校尉属官,掌烽火报警。汉朝在边境置烽火台,发现敌军,则在台上用狼粪点火,冒起浓烟,以报有敌人。据说,狼粪烟抗风力强,能直升高空,很远就能看见,故又称“烽火”为“狼烟”。《后汉书·
官署名。民国初置,附设于平政院,但独立行使其职务。其职权有三:1、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得依《行政诉讼条例》之规定,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2、依《纠弹条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行贿受贿、滥用
即“库部郎”。
见“邸抄”。
参见“大理寺左寺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