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营副使军
南宋军名。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 御营提举一行事务刘光世因平定苗傅、刘世彦的兵变有功,其所领队伍独立成军,称为御营副使军,不属御营管辖。次年改称御前巡卫军。
南宋军名。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 御营提举一行事务刘光世因平定苗傅、刘世彦的兵变有功,其所领队伍独立成军,称为御营副使军,不属御营管辖。次年改称御前巡卫军。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副长官。见“徽政院”。
官名。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皆置,以判、司、簿、尉充任,佐庙令、庙丞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凡以财施于庙者,皆籍其名数。
阶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二十五阶之最末一阶,秩从九品下。元十五阶末阶,从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九品下,称和节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矟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魏置。亦称行台吏部郎中。《魏书·裴延儁传》: “高祖南伐,(裴夙)为行台吏部郎,仍除征北大将军穆亮从事中郎。”职掌略同“吏部郎”。
官署名。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设提举一人,正八品,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后革副提举。掌供办物料诸事。
官名。春秋齐置。太史属官,掌书国史。《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大史书曰: ‘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新序·节士》:“(齐崔杼杀太史)南史氏,是其族也,闻太史尽死,
① 对宰相、三公、执政等辅政大臣的泛称。《后汉书·李固传》: “时太后比遭不逆,委任宰辅,固所匡正,每辄从用。”《魏书· 王肃传》: “高祖崩,遗诏以肃为尚书令,与咸阳王禧等同为宰辅。”明、清亦作为对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