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堪布
见“堪布”。
见“堪布”。
见“资(1)”。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为考满之法。见“考满”。
官名。隋朝有过海判官。唐朝遍置于使府。《唐六典》卷二: “凡别敕差使,事务繁剧者给判官二人”,“非繁剧者,判官一人”。采访、节度、观察、招讨、经略、防御、团练、支度、营田、监军等使之下皆置。综理本使日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中军主师之副。《左传·宣公十二年》: “(晋军) 及河,闻郑既及楚平,桓子欲还”,“以中军佐济”。
官名。明朝巡抚兼理军务之职。其地原设有总兵官,则称赞理军务。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与木作、瓦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官名,即南院详稳司都监,辽朝置,掌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详稳司”条。官名。辽置,见“南院详稳司”。
官名。即比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比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都部郎中”条。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理集市治安。《荀子·王制》:“使宾旅安而货财通,治市之事也。”
职名。元朝置。亦作“舍里八赤”。舍儿别,波斯语音译,原为糖浆名称,因太祖时有撒麻耳干也里可温医生献舍儿别治病,后专于怯薛中设调制御用舍儿别人员,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