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厅检察官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六人,正五品,奏补。分任本厅检察事宜。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六人,正五品,奏补。分任本厅检察事宜。
官名。三国魏末诸子国置。南朝梁伯、子国亦置。职掌同典卫令。参见“典卫令”。官名,三国魏末各子国置,掌府第警卫。南朝梁伯、子国皆置,职掌与魏同。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明制,凡出派朝廷大员以皇帝特使的身份,巡视某一地区,处理皇帝交办事务,如都御史之派为总督,巡抚等,称为出使。
官名。 南朝梁置, 流外三品蕴位。
武官名。五代时后周设置,属殿前司,统一指挥铁骑军左右厢与控鹤军左右厢的军事。石守信在后周时曾任此职。
官名。即司染丞。
官名。明置,见“王府仪卫司”。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蒙藏院的长官。见“蒙藏院”。
清朝巡抚之别称。巡抚的别称。清朝各省巡抚多带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副都御史衔,故称巡抚为“部院”。
官名。即监修官。明朝官修书籍时置,如修历朝实录、大典,均置。多以勋臣或有影响的大臣充任。自北齐、隋以来,以大臣领修国史,称监修。唐代史馆置监修国史,简称监修,多以宰相担任。见《旧唐书·职官二·史馆》。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正俸外的一项加给。自判三馆、秘书监、两制、两省官带修撰职者,五千; 直馆阁,校理,史馆检讨,校勘,三千; 直龙图阁,审刑院详议官,国子监书库官,五千; 京畿诸司库、务、仓、场监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