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府节镇兵马司
官署名。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掌巡捕盗贼,提控禁庭,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总判司事。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正五品。副都指挥使二员,正六品,为副长官,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指挥使一员,正七品,掌百人之指挥。左右什将各一人,共管一都。见《金史·百官三》。
官署名。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掌巡捕盗贼,提控禁庭,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总判司事。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正五品。副都指挥使二员,正六品,为副长官,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指挥使一员,正七品,掌百人之指挥。左右什将各一人,共管一都。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明清皆置,正六品。明代通判掌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平禁争伪。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机要职务或机要部门的通称。唐朝初年,指挥军事于禁中,遂以“机密”二字名官。太宗贞观(627—649) 中,非三省长官行宰相事,加专典机密衔。
官署名。唐人谓温泉为汤,司农寺所属有庆善汤、石门汤、温泉汤,其管理机构称为监。分别称庆善监、石门监、温泉监。掌汤池及建于温泉所在地的离宫、王公汤馆的管理及附近园畦瓜果种植,先熟者供陵庙享祭之用。每监的
见“统制官”。
宰相与执政合称。北宋前期,宰执包括宰相、参知政事和枢密院长官、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以左右仆射兼门下、中书侍郎为宰相,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长官、副长官为执政。元朝包括中书省右、左丞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伊耆氏下士一人,其职掌为:国家大祭祀,供给参加祭祀的老臣们藏杖的箧;军旅,供给授予有爵命者的殳杖;供给王赐与年老者的杖。北周仿《周礼》之制,置伊耆氏中士,正二命;伊耆氏下士,正
祠禄官,也称“祠禄”。宋神宗时实行新政,怕官员年老不能胜任,便罢其原职,令其管理道教宫观,无职无事,借名食俸,称为祠禄官。原来是宰相的任宫观使,宰相以下的任提举,再次的任提点。参看《宋史·职官志》。
即“江南清吏司”。
官名。清朝八旗武职官员。初名“翼领”,乾隆(1736—1795)时改称。健锐、火器、神机、善扑等营及陵寝、围场等处均设。其名称有别,品秩悬殊,职掌各异。如火器营所辖内外二营、健锐营所辖左右二翼各设翼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