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户部北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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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部监医正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八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 法部左参议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 辅国大将军

    官名。新莽末刘永割据政权置,任其弟刘防为之。三国蜀后主景耀四年(261) 复置,迁尚书令董厥为之,与诸葛瞻共同辅政。三国魏末亦置,二品。西晋初,不置司马,不给官骑,王濬任职后,“诏依征、镇给五百、大车

  • 丁忧

    指遭父母之丧。又曰“丁艰”。父母死亡,子女要居家守丧三年,不任官,不婚嫁,不赴宴,不应考。官员丁忧,通常要解官持服,在家居丧,称“守制”,二十七个月为满。宋朝,武臣若丁忧不解官持服,则给假百日。清朝,

  • 将作少府左丞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将作少府副长官。佐将作少府治宫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

  • 国信所点检公事

    官名。宋朝国信所属官,负责祗应具体事务。

  • 副镇将

    武官名。北魏军镇的副长官称都副长,北周则称副镇将,任此职者见王仲荦《北周六典》所引《法苑珠林》卷二十一:“建德三年(公元574年),太原公王秉为襄州刺史,副镇将上开府长孙哲。”

  • 闾府

    官署名。春秋战国置。管理闾里文件档案之所。《礼记·内则》:“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

  • 内府局令

    官名。即内府令。

  • 典制清吏司

    官署名。参见“仪制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