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额真
官名。清置,掌管一千五百人。太祖辛丑年,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置一额真掌管,五牛录为一扎兰,置一扎兰额真,总管扎兰事务。见《清史稿·职官四·骁骑营》。
官名。清置,掌管一千五百人。太祖辛丑年,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置一额真掌管,五牛录为一扎兰,置一扎兰额真,总管扎兰事务。见《清史稿·职官四·骁骑营》。
官名。全称“钦命出使大臣”。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光绪元年(1875)设。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二十七年,改归外务部。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 头等,秩一品; 二等,秩二品; 三等,秩三品。其职掌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媒氏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设司媒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媒氏”。
官名。宋朝使相、宣徽使及宰相官至仆射、东宫三师者,即二品以上官,出领州、府,则为判州、判府。三品及三品以下官,出领州、府,则为知州、知府。
官署名。简称车驾司。明清兵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驾部设。置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三人。掌理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之事。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见“点检医药饮食”。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即“淮西等路行枢密院”。
①吏职名。唐朝门下省弘文馆校书郎置十二员、中书省史馆置十二员、秘书省置十员、秘书省著作局置五员、内侍省内教(宫教)博士置二员、太子司经局置二十五员,宋朝吏部置三员、秘书省秘阁置正名楷书五员、秘书省国史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法典编纂会官制》规定,负责编纂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设会长一人,由法制局局长兼任;纂修八
参见“光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