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厅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邮传部、陆军部等下属机构。详见各该部承政厅条。
清末各部通设机关。综理部务,凡承办机要、考核司员、编存文卷、筹核经费等事,均为其职掌。以左丞、右丞为主官,员额各一人,正三品。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邮传部、陆军部等下属机构。详见各该部承政厅条。
清末各部通设机关。综理部务,凡承办机要、考核司员、编存文卷、筹核经费等事,均为其职掌。以左丞、右丞为主官,员额各一人,正三品。
官名。清朝末年设清理财政处,各省清理财政正监理官二十人、副监理官二十四人。正监理官给三四品卿衔。见《清史稿·职官六·清理财政处》。官名。为北洋政府财政部派驻中国银行的监察人员。见“中国银行”。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掌养马。《汉书·金日磾传》:“日磾以父不降见杀,与母阏氏、弟伦俱没入官,输黄门养马……上奇焉,即日赐汤沐衣冠,拜为马监,迁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官名。西汉黄门令所属,掌养马。见
内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467)置,代“贵人”以为三夫人之一。陈朝亦置。内命妇名。南朝宋本以贵妃、贵嫔、贵人为三夫人,泰始三年(公元467年)省贵人置贵姬,以备三夫人之数,为皇帝之妾。南齐不置贵姬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设市长一人,总理市务。下设警察、财政等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国民政府公布《特别市组织法》与《市组织法》,十九年(公元1930年)
官名。清朝京师僧道官之副职。道光二十四年(1844)设,京师僧官分设各城者八,道官分设各城者六,皆各置协理一人,由僧录司、道录司给札。官名。清代内阁置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各一人。协理大臣简称协理,佐总理
满语官名。汉译为“郎中”。
官名。战国楚置。 同“新造”。 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新造尹”官职名。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明清乡试之主持者。又称“主司”。由皇帝简派。明朝每省用二人,清朝每省正、副各一人,惟顺天乡试用三人。考差主要由推举产生,乾隆(1736—1795) 中改用保举、考试并行之法。掌理批阅士子试卷,分别去取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米仓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