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发司
官署名。北宋初置蔡河拨发司,后改为蔡河拨发催纲司,设拨发官,掌京西部分州县自蔡河起发纲运,供输京城开封事宜。
官署名。宋代置蔡河拨发司,后改称蔡河拨发催纲司,设拨发官,掌京西部分州县向蔡河起发纲运,以时供输京师开封。
官署名。北宋初置蔡河拨发司,后改为蔡河拨发催纲司,设拨发官,掌京西部分州县自蔡河起发纲运,供输京城开封事宜。
官署名。宋代置蔡河拨发司,后改称蔡河拨发催纲司,设拨发官,掌京西部分州县向蔡河起发纲运,以时供输京师开封。
官名。 南诏官, 小府主将。
官名。又称“钦差”、“钦派”。明清对皇帝钦派外出办理重大军国事务官员之通称。明朝之钦差有出征、出使、巡视按察、专办某差之使命,总督、巡抚、经略、总理、巡视、抚治等官员往往冠此称。清朝职任更重,授自特命
官署名。唐朝宰相“共议国政”之所,即中央政府最高议政决策机构。它直接对皇帝负责,承受皇帝旨意,提供决策,颁发诏令。唐初,为真宰相——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之所,非三省长官不得入。随后,以他官加“参知政事
即镇政府,民国置,办理全镇事务。有正、副镇长各一人。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国民党政府设置,与乡公所组织及职掌相同。参见“乡公所”。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始置,管辖行在宗子,设权主管一人领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
女君即皇后。《汉书·外戚传·文德郭皇后》:“黄初三年,将登后位,文帝欲立为后……遂立为后。”注:“《魏书》曰:后上表谢曰:妾无皇、英釐降之节,又非姜、任思齐之伦,诚不足以假充女君之盛位。”皇后之称。《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礼宾院由鸿胪勾当检校。代宗永泰二年(766) 宦官鱼朝恩加内侍监、判国子监事,充鸿胪礼宾等使,主礼宾诸事。
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属监视官,分超等、头等、二等、三等四级。
官名。即太子宫门监。官名。隋置,见“宫门局”。
官名。南朝置,属尚书省。《梁书·贺琛传》: “稍迁中卫参军事、尚书通事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