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囚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宫苑、仪仗之事,以宫苑司、仪鸾局官兼。
见“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
部落长。唐吴兢《贞观政要九·安边》:“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
清代选拔学正的考试。清制于国子监额设学正四人,学录二人,初由九卿保举,后照内阁中书例考取补用。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令于会试未中举人中取中书外,择年力老成课士相宜者量用数人,遇学正、学录缺出挨
参见“左外兵郎”。
杂任职名。唐于左春坊内直局置,员额八人,掌东宫几案、翰墨。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除名降为平民,称为勒停,又称停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称为勒停或停任。
官名。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执事小吏。《仪礼·大射》: “司马师命负侯者,执旌以负侯。”
官名。即“山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于广西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置,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掌购买当地少数民族所养马匹。后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