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太保印
官名。辽朝置,所掌不详。重熙中,耶律乙辛为文班吏、掌太保印。
官名。辽朝置,所掌不详。重熙中,耶律乙辛为文班吏、掌太保印。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官名。西汉置,为詹事的属官,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汉旧仪》说:“食官令,秩六百石,丞一人。”主管中宫饮食及向皇帝上食事宜。成帝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并归大长秋,东汉不置。
官名。唐朝太子内官,置二十四员,正九品,位昭训下。内命妇名。唐置,为太子之妾,员额二十四人,秩正九品,在昭训之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四方使者署互市监次官,一人。
官名。为“地方审判厅”的主官,见该条。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四品下,掌监诸门,检校出入。
官署名。五代始置,宋初因之。设枢密院都承旨、副都承旨为正、副长官,设副承旨分领诸房公事。掌传达皇帝命令,管理枢密院内部事务。皇帝于崇政殿阅试禁军武艺或接见外国使臣时,都承旨、副都承旨侍立于侧,随事陈奏
官署名。北宋置,隶翰林院,掌皇帝御制、御书及供奉笔札图籍之事。设勾当官三人,以内侍充任。其属有待诏、书艺等。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绍兴十六年(1146)复置。官署名。宋置,亦称翰林书艺局,属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朝典官,分正、又正、副、又副,为朝中典守印信之官,庚申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861年初)《幼主诏旨》以“天福”爵任之。
公人名。又称“知后典”。宋代州役之一,主管收发州县之间的往来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