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皆置导官令,掌采择加工宫廷御用粮食。北齐于司农寺下置署,以令、丞掌其事,辖有御细部、曲面部、典库部等仓督员吏。隋、唐沿置,其官有令、丞。宋初仅存空名,神宗元丰(107
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监军,掌监军中之违法者。大将军掌征伐。军中常置有将军和监军二官,由二人担任,监军大将军为一身兼二职,不仅为本军主帅,且有监他军之权任。《三国志·蜀书·吕乂传》:“杜祺历郡守监军大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属官,掌教授小学生经义,下设小学助教中士以佐之。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官名。《周礼》无此官,北魏始置小学博士。《魏书·官氏志》说:“
武官名。西魏与北周时,全国府兵分属于二十四军,每军置一开府将军以统之,其佐官有仪同将军,北周时秩九命,与开府将军同。隋代改称车骑将军, 为骠骑府的副长官。参见“府兵制”。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商人飞钱。
官名。 战国楚置。 《史记·里子甘茂列传》: “(苏代曰)今公与楚解口地,封小令尹以杜阳,秦楚合,复攻韩,韩必亡。”
明清批答奏章之制。明制,凡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缮写所拟批答,交进后由皇帝朱笔批出,亦称调旨或条旨。清初沿用此法,但废止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批红之例。雍正(1723—1735)中扩大奏折使用范围,並设军
辽朝宫中杂役名。属北面官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掌宫中皇帝、太后、太妃皇后、太子盥洗侍候之事。例由著帐户充任。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二至三人,二、三品不等,特简,兼任。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修订旧律,编纂新律。
见“左右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