掖庭监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金: 一、考绩总分数在七十分以上的简任职公务员可酌给一个月俸额以内的一次奖金; 二,公务员在同一机关连续服务十年,有五次考绩总
官名,西汉哀帝时置,掌太后车马。秩中二千石。《汉书·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后又更号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称永信宫……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参看“永信少府”条。
官名,汉置,即部校尉的简称,详“部校尉”条。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烹饪祭祀或膳馐的肉食。《庄子·内篇·养生主》: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陆德明释文: “庖人,丁其名也。”《淮南子·说林训》: “进献者祝,治祭者庖。”高诱注: “庖宰也。”
海军部内部机构。南京临时政府设置,掌海军部机要事务,相当于秘书处。以正长、副长各一人为正副主官。
官名。清置,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长官。其名称主要有三种:一是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由皇帝特派,无固定员额。二是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特派或以军机大臣兼任,无固定员额。三是大臣上行走。由各部院满、汉
官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司事。额二人,正五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指东汉樊氏、郭氏、阴氏、马氏四姓外戚子弟。明帝时崇尚儒学,特为四姓子弟立学,号四姓小侯。以其非列侯,或以年小获封,故称小侯。汉明帝称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四姓子弟为小侯。因其非列侯,故称小侯。《后
官名。隋文帝所置。内官六典之一,隶尚宫,置三员,视流外二品,掌内宫琮玺器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