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股主任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文化事项。下设干事。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文化事项。下设干事。
官署名。清末置于产盐省份,商人有贩盐之特权者,运盐到埠头,由掣验局令其抽签,以定发售之先后,故有此名。
官名。即太子左监门率。
官名。见“封驳司”。
官署中的杂差官吏。《宋史·田敏传》:“田敏,字子俊,本易州牙吏。”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核议京外各项异常、寻常保案及奉旨允准各案。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府文书名。宋朝上级官府长官追呼下属,用小纸写明呼唤原由,差走吏勾集,称官牒子。
(1)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中医疗事务。军一级设总军医官,镇一级设正军医官,标一级设副军医官。(2)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海军医疗事
即银牌,又称平银牌。参见“牌符”。
见“提举常平官”。官名。宋置,掌常平、义仓免役之政令;掌给卖钞引,通商阜财,巡察所部,禁止私贩,按劾不法等。见《宋史·职官七·提举茶盐司》。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卿大夫家臣。掌卿大夫家兵甲车马之政令。一说即家司马。《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季氏以公鉏为马正。”杜预注: “马正,家司马。”《定公十年》: “公南为马正”。杜预注: “叔孙家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