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普通监狱

普通监狱

监狱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监禁被法院判处徒刑和拘役犯人的监狱称为普通监狱,即执行自由刑的场所。与北洋政府一样,普通监狱由新式监狱与旧式监狱两部分组成。新式监狱多设在首都与各省省会、重要城市,每省一、二处或三、四处不等, 少数省份如辽宁、山东设置稍多。新式监狱的组织据《监狱处务规则》规定,设典狱长一人, 督率综管全监事务, 下设第一、第二、第三科与教务、医务两所,各科设主任看守长一人,各所设主任一人。其组织与北洋政府大致相同。各县所设多为旧监,设管狱员,在县长的指挥下掌管监狱事务,以下设医士、主任看守、男女看守、所丁长及男女所丁。县监狱的教诲事务由管狱员兼理。普通监狱按所收人犯的不同,又可分为徒刑监与拘役监二种。徒刑监是监禁被判处徒刑者的场所,拘役监是监禁被判处拘役者的场所,普通监狱统一由司法行政部管辖,但司法行政部得委任各高等法院院长为各该省监狱的中间监督长官;各县的监狱管理事务,则由县长负责。

猜你喜欢

  • 散辈

    无具体职掌的散官的泛称。《魏书·高允传》:“(高怀)授中散,恬淡退静,不竞世利,在散辈十八年不易官。”

  • 章佩监卿

    官名。元置,为章佩监的主官,见“章佩监”。

  • 雄威将军

    见“十雄将军”。

  • 请老

    春秋时期卿大夫请求辞官养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崔)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

  • 门下封驳司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置封驳司,隶通进银台司,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真宗咸平四年 (1001),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

  • 馆人

    官名。春秋时郑、战国滕国等置、掌理馆舍接待宾客。《左传·昭公元年》: “敝邑馆人之属也。”杜预注: “守舍人也。”《孟子·尽心下》: “孟子之滕,馆于上宫。有业履于牖上,馆人求之弗得。”

  • 三省

    官署合称。即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并存,自三国魏始,尚书已成朝官,为政务机构; 中书也逐渐分局问政,却未转为朝官; 门下亦渐染指政事,仍以宫职尤多,国事运转须经三省而实现。南北朝

  • 籴便司

    见“河北籴便司”。

  • 中参军

    官名。三国蜀置,胡济曾任此职,见《三国志·李严传》。官名,三国蜀置。掌参谋军事。《三国志·蜀书·李严传》:“是臣不敏,言多增咎。”注:“行中参军昭武中郎将臣胡济……”

  • 司录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司录中士以佐之。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