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南齐时王孙虔曾为征北府板行参军,见《南齐书·王孙虔传》。北魏亦置州军府行参军(惟正三品以下将军府不置),见《魏书·官氏志》。北齐沿置,见《隋书·百官志中》,其品秩略低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编纂官报并印行书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几筵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下设司几筵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几筵”。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秩从五品,掌供给内廷应需、购买百色生料及没入权相桑哥资产,隶大司农寺。置达鲁花赤、提员各一员,从五品。下设司令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七品。辖辅用库、兴中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义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被推为“义王”,辞未受。后出走,始有是爵。位在王爵之下,列“六等爵”之首。系衔加“天”字
官名。先秦掌薮泽之官。《左传》昭公二十年:“泽之萑蒲,舟鲛守之。”疏: “鲛是大鱼之名。泽中有水有鱼,故以舟鲛为官名也。”一说即“舟虞”,为掌船官。官名,掌薮泽。《左传·昭公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
官名。西晋置。《晋书·武帝纪》:“泰始五年(269)六月,“邺奚官督郭廙上书陈五事以谏,言甚切直,擢为屯留令。”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 1年)十月十八日公布《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设立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外国人案件的机构,属司法部。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八人,均由司法总长聘任。内部分设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一人,奏补。掌庶务处一切事宜。
官署名。①即“南宰相府”。②清朝内务府所属之机构。乾隆(1736—1795)初年置于南长街南口之南花园。掌承应宫庭奏乐演戏之事。总管内务府大臣及堂郎中常来园内办公,以区别于西华门内之本府,故称。道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