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署提点
官名。为武器署的主官,见“武器署”。
官名。为武器署的主官,见“武器署”。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公元264年)置于丞相府,有掾、属各一人,掌戎杖器械,秩第七品;蜀吴无考。魏大将军府亦置铠曹掾一人,蜀吴无考。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设铠曹属一人。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
官名,为给事黄门侍郎的省称。秦和西汉有给事黄门,到东汉与黄门侍郎合为一职,称给事黄门侍郎,也简称给黄门郎或黄门侍郎。掌侍从左右,给事中,关通中外。诸王朝见于殿上引王就坐。车驾出,给黄门郎兼受事。见《汉
监狱名。宋制,东南西北四排岸司各设有狱,以拘禁在纲运过程中阻碍装卸或盗窃货物的人犯。参见“四排岸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置,设于各县市区域或合数县或数市的区域。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三级,与最高法院、高等法院相对称。设院长一人,由推事兼任。推事在六人以上的,得分设民事庭与刑事庭,管辖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
武官名。清置,属前锋营,掌分辖营众。见“前锋营”。
官类名。太平天国的职同官,又称为同职官,见“职同官”。
官署名。明置,掌内府仓库。其长官称监令,其副为监丞。见《明史·职官三》。
官署名。春秋时宋国置。时设右师与左师。二师各有官属,右师辖右,治所为右官; 左师辖左,治所为左官。详见“右官”。非官名,指舍天子仕诸侯之官。武帝时有淮南、衡山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前书音义》
官名统称。明清大学士以殿阁系衔,故名。宋朝沿唐、五代之制设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以宰相领之。后又设观文殿、资政殿大学士,以解职宰相充任,并不任事,以为荣衔。明朝设大学士侍直内廷,遂专以殿阁名系衔。洪武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