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都虞候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掌殿前诸班军纪整肃。宋朝殿前司沿置,为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四年(1114)定其位在正任防御使上。
官名。宋承五代官制,设殿前司,其官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掌管殿前诸班值、步骑诸指挥名籍,统制、训练、戍守、赏罚等事。都虞候,在各军中相当副帅,在殿前司排第三位,次于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参看《宋史·职官六·殿前司》、《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掌殿前诸班军纪整肃。宋朝殿前司沿置,为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四年(1114)定其位在正任防御使上。
官名。宋承五代官制,设殿前司,其官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掌管殿前诸班值、步骑诸指挥名籍,统制、训练、戍守、赏罚等事。都虞候,在各军中相当副帅,在殿前司排第三位,次于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参看《宋史·职官六·殿前司》、《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十六国后秦置,姚兴任党娥为之,统兵出征。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复置,列为十光将军之一,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四班。陈改定为拟六品,比秩千石。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户部,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粟、茶、盐等。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清代设此武官,为河道总督下属官员,与都司、千总、把总等掌河工调遣及守汛防险等事。见《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历代职官简释·河营参将》。参看“河道总督”条。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
清代吏部的内部机构。《光绪会典》中作档房,《清史稿·职官志》则作清档房。掌管吏部档案。设官有清字堂主事二人,另外,《光绪会典事例》卷一四七《书吏事例》中有堂书九人,应是清档房与本房所属吏员。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置于四川白渡地方,掌该处盐政、马政。设司令,以掌选官为之,司丞,以内使为之。十三年罢,寻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进行管理。后革。
官署名。北宋太祖开宝三年(970 )置于京师,掌商人以钱换券事务。商人在京师纳钱于左藏库后领券,凭券在外地各州领钱,以便其经商。
官署名。五代后周始置,掌殿前诸班禁军,设都点检、副都点检、都指挥使。因其军精强,与侍卫司为禁军重要统领机构。宋朝沿置,掌殿前诸班直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总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之政令。有都点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后27),任冯异为之,统兵征讨赤眉。两晋、南北朝为将军名号,多授统兵出镇在外、都督数州诸军事者。在武职中地位很高,居四征将军之上,历代皆不常置。两晋定为二品,禄赐与特进同。如
官署名。金设于南京宫城,掌御宝及金银等牌。设有符宝郎、符宝典书等职。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设符宝郎二员,至元十六年(1279)立符宝局,给六品印。十七年,升正五品。十八年,改典瑞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