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
即“江苏清吏司”。
即“江苏清吏司”。
指居其位而不治其事,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吏。《汉书·朱云传》:“云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帝王宫中负责管理车马牛畜的机构。春秋楚、战国秦等国置。秦汉沿置。《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夫左尹与中厩尹,莫知其罪,而子杀之。”《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其大厩、中厩、宫厩马牛殹(也),以其筋、革
官名。北洋政府于审计院设置审计官十五人,协审官二十七人,须得年满三十岁以上,曾任荐任官以上满三年而有成绩,或在专门以上学校学习政治、经济学三年以上毕业并任行政职务满一年以上者,由院长呈请大总统任命,分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粮米出纳,分总圣粮、又正总圣粮、副总圣粮、又副总圣粮,计四人,官阶为职同检点。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疆理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全国土地面积测绘清丈,审定地图、地志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清朝侍卫之一种。次于御前侍卫。掌翊卫近御,常日直班内廷。于蒙古王公内特简,无定员。由御前大臣统领。武官名。清置,见“御前侍卫”。
将军名号。新莽置。《汉书·王莽传》:莽遣捕盗将军孔仁将兵与郡县合击,岁余。”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征伐镇压饥民。《汉书·王莽传中》:“(谷贵民饥)五原、代郡尤被其毒。起为盗贼,……莽遣捕盗将军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唐于贞元元年(公元785年)诏举,熊执易等二人及第; 贞元十年(公元794年)诏举,朱颖及第;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冯苞等二人及第;长庆元年(公元821
(1)北周时左右宫伯所统率的宫廷卫士之长。其名称和执掌如下:左右虎贲率,掌虎贲之士;左右射声率,掌射声之士;左右骁骑率,掌骁骑之士;左右羽林率,掌羽林之士;左右游击率,掌游击之士。(2)唐置于东宫,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骆驼的饲养及使役,下设典驼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