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江西清吏司

江西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江西司。①明清户部所属诸司之一。掌理江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改江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旗手、金吾前、金吾后等五卫之俸饷。洪熙元年(1425)南京户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置金科、仓科、支科、民科、火房等机构治事。兼掌各省协饷,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裁。②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江西省刑名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江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兼掌淮、益等五府,燕山左、龙骧等十卫,直隶庐州、六安各卫等处刑名之事。洪熙元年 (1425) 南京刑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兼掌收办江西道御史、中城御史、正黄旗等处文移。光绪三十二年 (1906)裁。

猜你喜欢

  • 秋官正

    官名。唐肃宗乾元 (758—760) 中始置,员一人,正五品上,隶秘书省司天台,掌司四时及其方之变异,遇元日、冬日、朔望朝会及大礼,奏其方事。宋初沿置,隶司天监,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后

  • 三品院

    官署名。唐代武则天为了处置三品以上的犯官特设的司法机关。见《资治通鉴》唐长安元年“舍于三品院”注。

  • 期门仆射

    官名,汉置,属光禄勋,俸比千石,掌期门郎习射。《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建武二年,为黄门侍郎,守期门仆射。”参看“期门”、“期门郎”条。官名。西汉置,为护卫皇帝的期门郎的长官,秩比千石。

  • 主计

    官名,汉初置,主管国家财政、计算出纳。典校郡国簿书。《史记·张丞相列传》:“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主计四岁……领主郡国上计者。”注:“文颖曰:能计,故号曰计相。”官名。汉代设置,为丞相属官。萧何为相

  • 摆达喇布勒哈峰

    即“拜他拉布勒哈番”。

  • 大内

    ① 官署名。战国秦置。秦汉沿置。主管京师物资收藏。《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 “都官输大内,内受卖之,尽七月而觱。都官远大内者输县,县受卖之。”② 官名。主管大内。汉朝置。《史记·孝景本纪》: “以

  • 最高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最高法院的长官。见“最高法院”。

  • 都盐院

    官署名。北宋置。掌收纳解州(治今山西运城西南)池盐,供给京师及京东诸州廪禄并出卖。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下设典五人,主秤八人。

  • 南院郎君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敞史。在南院司空下。

  • 主客少卿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 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无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