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案部参事官
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二员。掌承定法律章制,并承办海军大臣、副大臣交参议各项事宜。
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二员。掌承定法律章制,并承办海军大臣、副大臣交参议各项事宜。
官名,汉置,掌领楼烦人组成的射击兵。楼烦,汉时的胡族名,以善射著称,故称楼烦将。见《历代职官简释》。
十二个诸侯的合称。春秋时期指鲁、齐、晋、秦、楚、宋、卫、陈、蔡、曹、郑、燕。《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实列十三诸侯,司马贞索隐: “篇言十二,实叙十三者,贱夷狄不数吴,又霸在后故也。不数而叙之者,阖闾霸盟
官署名。南宋初年置,掌出入皇城宫门等敕号,给三种牌号,稽验出入,皇帝出行则纠察导从。高宗绍兴元年(1131),改行在皇城司。官署名。南宋初设置,差官主管。掌出入皇城宫殿门等敕号,稽察出入,车驾出行则纠
官名。西魏、北周置。《周书·黎景熙传》:“魏恭帝元年 (554),进号平南将军、右银青光禄大夫。”为加官,无具体职掌,正七命。参见“光禄大夫”。散官名。北周置,秩正七命,参见“银青光禄大夫”。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县分职诸曹之一。东汉置,主水利之事。《隶释》十五《绵竹江堰碑》记绵竹有水曹掾、史各一人。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明正统中,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东小房办公,专掌书办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故称其办公处曰东诰敕房(相对西制敕房而言),中书舍人曰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简称
官名。即殿前承旨都知。
辛亥革命时县的行政首长。见“县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