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监监正、监副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正五品,牧监丞正六品。十年(公元1337年)增置滁阳等各牧监及所属各群。改牧监令丞为监正、监副。监正,从八品,监副正九品。三十年(公元1397年)置行太仆寺于北平,永乐以后,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其在滁州者,为南京太仆寺。各牧监、各群长隶属于太仆寺。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正五品,牧监丞正六品。十年(公元1337年)增置滁阳等各牧监及所属各群。改牧监令丞为监正、监副。监正,从八品,监副正九品。三十年(公元1397年)置行太仆寺于北平,永乐以后,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其在滁州者,为南京太仆寺。各牧监、各群长隶属于太仆寺。
官名。北齐置为太府寺右藏署次官。隋朝沿置,四员。唐朝置三员,升正九品上。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改右藏库副使,隶太府监。
见“国信所”。官署名。宋置,见“往来国信所”。
官名。隋朝内官尚寝之属,置三员,视勋品,掌铺洒扫; 炀帝时改司设。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等地,宣统二年 (1910) 各省渐设。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一人,并录事等。官署名。清末始设,配置在初级
官名。清沿明锦衣卫之制,于銮仪卫设后所,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下设班剑、戈戟二司,分掌旗帜、立瓜、卧瓜、吾仗之事。
汉朝推举官吏的科目之一,指能胜任繁重任务(职事)的官吏。《后汉书·循吏列传·卫飒》:“建武二年,辟大司徒邓禹府。举能案剧,除侍御史。”
官名,三国魏置,属太史令,掌观测天象。晋沿置。见《历代职官表·第三十一表》。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郁若,比二千石。 ”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北魏置,监御曹长官,亦省称为监御令。《魏书·于栗碑传》: “车驾征讨,(侍御中散于洛拔)恒在侍卫,擢领监御曹事。从征凉州,既平,赐奴婢四十口,转监御曹令。”孝文帝荐祭文明太皇太后时,监御令陈服笥
官署名。十六国汉刘聪置。以右司隶为其长官,掌管右司隶部民,共领户二十余万,其下设内史,每一内史领万户。见《晋书·刘聪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