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司匠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四人,秩从八品。掌王府缮造修葺之事。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四人,秩从八品。掌王府缮造修葺之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司长官,员一人,掌御用、军用马匹及骆驼、羊的饲养事务。下设小驾部下大夫,小驾部上士以佐其职,领左厩上士、右厩上士、典牝上士、典牡中士、典驼中士、典羊
贡举科目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设,命升朝文官各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者授官优于进士。四年,令必须特诏,方许奏举。绍圣 (1094—1097) 中废。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元祐元年(公元1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经理存款放款,买卖荒金荒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总行设北京,各大商埠设分行。置总办一人,副总办一人,由政府派充。理事四人,监事三人,由股东会选任。三
皇帝近臣泛称。《尚书·主政》: “王左右常伯、常任。”孔颖达疏: “王之亲近左右,常所长事,谓三公也。”秦汉以后,常作为侍中的别称。指帝王左右的近臣,周朝指三公。《尚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于国子监始置,为次官,一员,从四品。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省,太宗贞观六年(632) 复置,从四品下,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少司成,咸亨元年(670) 复
青色印带。两汉魏晋南北朝,凡秩比二千石以上、中二千石以下官吏,如诸卿、郡守、杂号将军、中郎将、校尉、都尉等,皆银印青绶。故用以代指官吏等级。《三国志·孙坚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今此行也,要当斩一
官名。隋炀帝始置,员十人。唐沿置八员,从九品下,为太医署属官,掌疗疾、番直莅坊。宋初不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置,隶太医局。南宋亡遂废。
吏名。宋朝枢密院承旨司置,员二人。
辽朝宫帐名。又称“赤实得本斡鲁朵”。契丹语称孝为“赤实得本”。宫帐为“斡鲁朵”。圣宗弟耶律隆庆以文献皇帝耶律倍承应人及渤海俘户及建、沈、岩三州户置。有州三: 建、沈、岩; 石烈二: 嘲、兴敦;瓦里六:
吏名。秦汉乡官佐吏,协助有秩或啬夫治理一乡民政,征收赋税。南朝宋亦置,列位乡官之首。官名,汉置,属乡,掌管乡的税收。十里一亭,十亭为一乡。《后汉书·百官志》:“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魏晋南朝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