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春官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礼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礼部春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礼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礼部春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官名。元置,属司天监,员额二人。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 置,为正八品下武散官。宋初沿置,正八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唯蕃官蕃兵仍授,余者皆罢。官名,唐代武散官正八品下授宣节副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
官名,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以宦官任中准使,掌平物价,贱时买进,贵时卖出。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平准署》。
官名。宋朝始置。初为太学职事之一。仁宗时,选差学生充任。神宗熙宁四年(1071)选上舍生分经为之,每经二人。熙宁末年,始正式命官充任,并仍参用学生,遂有命官学正与职事学正之别。命官正九品,三年一任。南
官名。南宋置,掌巡逻稽察之事。
官名。十六国汉石勒为镇东大将军时,以授张宾,领记室,位次司马,主持军政事务。见《晋书·石勒载记上》。
官名。元丰改制后置,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称员外郎。掌铨注自初仕至州县幕职官。侍郎左选内部组织分十三案:序丞案,职官案,入官案,县尉案,格式案,主簿上下案,开拆案,名籍案,甲库案,知阙案,注拟案
官名。清朝刑部直隶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直隶司员外郎。乾隆六年(1741)设。满、蒙各一人,汉二人,从五品。佐郎中掌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杂任职名。唐置,属集贤院,募擅长绘画者充任,员额八人,掌绘画之事。有官者称直院。
官署名。清朝太医院所属机构。同治六年(1867)设。负责每年春秋两季考试医士、医生、医员、肄业生等,分别等第,预备升补。另外,每六年组织大考一次,吏目、医士等均得参加,由本院堂官核其文理、医学,分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