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守卫事宜处
官署名。清末稽查守卫事宜大臣衙署。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始设。职掌稽查守卫宫禁事宜。置稽查守卫事宜大臣三人,下设总办、帮办各一人,稽查章京四人,稽查委员十数人等。宣统三年(1911)裁。
官署名。清末稽查守卫事宜大臣衙署。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始设。职掌稽查守卫宫禁事宜。置稽查守卫事宜大臣三人,下设总办、帮办各一人,稽查章京四人,稽查委员十数人等。宣统三年(1911)裁。
见“秃鲁花”。
官名。见“刑部中大夫”。
即“折冲都尉府”。官署名,为折冲都尉府的简称,详“折冲都尉府”条。
见“权发遣”。权知是暂时代替的意思。宋朝初期,差遣官员治事,在官衔前常带有“知”字,“知”是主持的意思。其暂时代替者称“权知”,以后遂被沿用。如权知枢密院事,权知某州某府等。品秩低的任品秩高的职务时,
官类名。太平天国军中除正职官外,均设有各种典官,经办一切军需,文书诸务,合称军中杂职官。军中典官多数与同名的天朝典官职掌相同,少数为军中所特设, 如典绳索一职,是专管军中所需绳索的。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为京县长安的正副主官,掌长安县政事。北周与隋,长安令、丞亦为京县的正副长官。唐代长安令丞为赤县令丞之一,参见“赤县”。
官名。突厥领兵官,即“右杀”。突厥武官名,即右卫。《资治通鉴》唐天宝元年:“以其子葛腊哆为西杀。”注:“突厥以其亲属分掌东西兵,号左右杀,亦曰东西杀。西杀,右杀也。”
官署合称。①宋朝六官署,即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的孔目房、吏房、户房、兵房、礼房、刑房,改制后的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②清朝中央及地方官署内书吏的办事机构,即吏房、户房、礼
①西周置于王城及诸侯国都之官学,分大学和小学,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其学生,大学以习礼、乐、射、御为主,小学以书、数为主。②泛指京师官学,如南北朝之国子学、太学、四门学。③“国子学”、“国子监
官署名。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宣宗兴定五年(1221)设于河东南路怀州,以招集离散民众,受中京行枢密院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