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案
清朝对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之低级人员统称。
清朝地方官署中掌管收发公文的办事人员。
清朝对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之低级人员统称。
清朝地方官署中掌管收发公文的办事人员。
指帝王的母族、妻族,即太后、皇后、嫔妃的家族——娘家人。《史记·外戚世家》:“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
即丞相。《资治通鉴》晋咸安二年:“元相之重,储傅之尊。”参看“丞相”条。
官名。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从八品,掌本院章奏、文移之事,并管理本院图书;有侍书二人,正九品,协助典籍办理事务。
官名,汉置,职如县长,掌治本道。凡县主蛮夷曰道,满万户置令,不满万户置长。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参看“道令”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称纳言上士。
官署名。又名“掌关防管理内管领事务处“、“内管领处”,俗称“关防衙门”。清朝内务府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宫内房屋之修葺、拔草、裱糊、洒扫以及备办粮、盐、水、糖、饼饵、菜蔬等物。由内务府郎中一人、员外郎一
官署名。即左领军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领军卫。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官名。北宋大名府副长官,从四品下,不常置。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司巫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