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财政委员会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司染署。
官署名。宋神宗、哲宗时,于陕西、河东置,设管勾为长官,职掌同经略安抚使。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拟、缮汉文票签,撰拟制、诏、诰、敕、祝文、赐谥号、封号等御制文字,缮写御制诗文集、宫殿匾额、楹帖、碑文,登录“外纪簿”等事。设汉侍读二人,汉中书二十七人,供事四人。此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之办事机构。初名司务厅,后改经历厅。掌董察吏胥。乾隆六年(1761)与都事厅分工后,分办吏、户、刑部关涉事件。设经历,满、汉各一人,正六品,掌厅事。下设印房、稿房、火房、承发科、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二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右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①年老辞官。《左传·隐公三年》: “桓公立,乃老。” ②上公,元老大臣别称。《礼记·王制》: “属于天子之老二人。”郑玄注: “老,谓上公。”③官名。战国秦置。即乡官伍老。《睡虎地秦墓竹简 ·傅律》: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蒙藏事务局的长官,见“蒙藏事务局”。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 (1105) 置,员十人,属勋卫府,选勋臣贤德之后及太中大夫、正任团练使、遥郡观察使以上官子弟亲属充任。五年罢。参见“勋卫府”。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医官寄禄阶。宋置,和政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保和郎。
见“肃政廉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