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制使
官名。宋徽宗宣和三年 (1121),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创收经制钱。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
官名。宋置,掌经制东南财赋。见《宋史·职官七·发运使》。
官名。宋徽宗宣和三年 (1121),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创收经制钱。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
官名。宋置,掌经制东南财赋。见《宋史·职官七·发运使》。
官名。东汉末置。士燮为之,董督交州七郡, 领交阯太守。三国蜀亦置, 加授庲降都督张翼,镇南中。官名,东汉末年置。《三国志·吴书·士燮传》:“(汉)赐燮玺书曰:交州绝域,南带江海,上恩不宣……今以燮为绥
官名。北周宣纳下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宣纳下大夫”。
官名。掌管田事。《尔雅释言》:“畯,农夫也。”疏:“农夫,田官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司鼓中士”。
官名。三国吴置。孙权黄龙元年(229)立孙登为太子,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都尉,以辅佐太子,称太子四友。顾谭自中庶子转此。见《三国志·顾雍传》、《孙登传》。官名,三国吴置,掌侍讲诗书和出从、骑射,为
官名。①御史中丞的简称。② 明清巡抚的别称。明朝都察院副都御史职位相当于御史中丞,明清两朝常以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出任巡抚,故有此称。官名。汉代御史大夫有两丞,一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
官名。参见“左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秩正二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总督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赏给案,掌收受锦绮、绫罗、色帛、银器、腰束带料,准备衣服、器币,以待颁赐诸王、皇亲、宗室、宰臣、使相、文武近臣、禁军将校,以及契丹及外国使臣辞见时赏赐。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
官名。即太子宫门将。
官名。明朝用称内阁辅臣出掌兵事之官。仅见于天启元年(1621)内阁大学士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