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笔帖式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所设机构,亦有额定人数。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所设机构,亦有额定人数。
武官名。金置,见“统军司”。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置,协助管旗章京、副章京管理民事,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一般以五至六佐领以上设一人,由台吉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佐领中选任之。
官署名。元代至元二十九年置,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瓮,造作镔铁、铜、钢,两都支持皮毛、生熟斜皮、骔尾等。其官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司吏、司库等。见《元史·百官一·提举右八作司》。官署名。元中统三年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是岁,李宪自称天子。西州大将军隗嚣奉奏。”注:“时邓禹承制命嚣为西州大将军,专制凉州、朔方事。”《后汉书·隗嚣传》:“遣使持节命(隗嚣)为西
官署名。明、清时负责翻译古印度语言文字的机构。始设于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所总诸军属官,位兵马使下。宋朝为禁军中低级军职,隶属都一级统兵官,由都头、副都头或军使、副兵马使管辖,位都头、副都头下,将虞候上。低级军职名。宋代马步军“都”一级编制中有十
官名。明朝万户府副长官。明初于各万户府置,从四品,掌带军士从征诸事。后罢万户府,遂革。只在少数民族地区设为土官。
官署名。中华民国设置,隶属军政部,掌管全国兵工及有关兵工建设等事务;设总务、设计、检验、监察四科和兵工研究委员会、兵工材料购办委员会;其长官为署长、副署长。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军政部。依照民国十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马步军统兵官之一,位都指挥使下、都虞候上。北宋初,因分置为马军司、步军司,其员常缺,后废。
官署名。清朝云南之铸钱局。顺治十七年(1660)置局,康熙六十一年(1722)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云南府知府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