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医官使
① 使职名。亦称医官使。唐末置,为以医药待诏者。②官名。五代改太医署令置,职如故。宋初属东班诸司使,主管翰林医官院,并用为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名,改翰林良医。
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代设此官,还有翰林医官副使。《宋史·职官九》:“政和初,既易武阶,遂改医官之名,凡十有四阶。”其旧官中,有翰林医官使和翰林医官副使。
① 使职名。亦称医官使。唐末置,为以医药待诏者。②官名。五代改太医署令置,职如故。宋初属东班诸司使,主管翰林医官院,并用为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名,改翰林良医。
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代设此官,还有翰林医官副使。《宋史·职官九》:“政和初,既易武阶,遂改医官之名,凡十有四阶。”其旧官中,有翰林医官使和翰林医官副使。
官名,汉初刘邦为其父太公置,掌太公家政。《汉书·高帝纪》:“上归栎阳,五日一朝太公。太公家令说太公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
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都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中央研究院的长官。见“中央研究院”。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皇帝巡幸则于行宫置,下设副使、判官,职掌与三司同。
官名。北齐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所设法曹之长官,诸州府所设法曹之属官。官名,也省称法曹,汉置,为法曹长官,掌邮驿科程事。其后,魏晋至隋多沿置,然所掌与汉不同,掌狱讼罪法事,隋以后无。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茶草以供丧葬。《周礼·地官》: “掌荼,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掌以时聚荼,以共丧事。征野疏材之物,以待邦事,凡畜聚之物”。官名。周设此官,
散吏名。东汉郡府置,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其地位相当于掾,无具体职务。晋代犹有设置,《隶续》二一所载《南乡太守司马整碑阴》有从掾位五十七人。县散吏亦有从掾位,《隶释》五《酸枣令刘熊碑》有从掾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官的任用;二、地方行政官的叙等、进级;三、地方行政官的褒奖、恤赏;四、地方行政官的惩戒;五、土司承袭。
官名。西周置,主管仓廪粮食。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于殿中省尚乘局加置,唐太宗因之,置二人,正九品下,后减一人。掌六闲饲料出纳。北宋前期仅存空名,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吏名。亦称尉史、尉吏。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定制,各县巡尉司置一人,掌捕盗。初从民间选取,旋改由贴书等补充。任满一年无过,升任县司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