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酝署署令
官名。见“良酝令”。
官名。见“良酝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属官,佐大冢宰卿、小冢宰上大夫处理府中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即常例捐纳,又称现行事例。清朝拯荒、军需、河工为暂行事例,期满或事竣即停。现行事例则不停,如乾隆元年(1736)停一切捐例,而捐监得以不停。乾隆四十一年以保举、考试、试俸、捐免例,列
官署名。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置于北京(今河北大名)留守司,设管勾一人,以少卿充任。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属吏有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各一人。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催促京城诸司库务文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俸禄之事,由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催督京城与京畿仓、场、库、
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其职权为调解、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设会长一人,公断员五至七人。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
见“御前军器所”。
官署名。北齐置于詹事府,与家令寺、率更寺合称三寺,长官为太子仆,佐官有丞,领厩牧署。隋朝置仆一员、丞一员,掌宗族亲疏、车舆骑乘,领厩牧令。唐朝沿置,仆一员、丞一员、主簿一员,掌车舆、乘骑、仪仗、丧葬,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小宫伯下大夫”。
官名。周朝置。《逸周书·王会》:“为诸侯之有疾病者,阼阶之南祝淮氏,荣氏次之,珪瓒次之,皆西面,弥宗旁之。”孔晁注:“弥宗,官名。”
①官署名,唐朝司农寺置,主管修缮宫苑、供进炼饵之事,有监一人、副监一人,另有丞、主薄等。②官名。唐朝司农寺九成宫总监长官,亦称九成宫总监监,从五品下。官署名,也是官名。唐置,掌修完宫苑,供进鍊饵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