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翰林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二品,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成宗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仁宗皇庆元年(1308),又升为从一品。置承旨、学士等职。下辖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等机构。
官署名。元至元八年(公元1371年),于翰林兼国史院置蒙古字学士。十二年(公元1275年)分置蒙古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设翰林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写圣旨必阇赤、令史、知印。后定制设官同翰林兼国史院,并辖蒙古国子监。参见“翰林兼国史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二品,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成宗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仁宗皇庆元年(1308),又升为从一品。置承旨、学士等职。下辖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等机构。
官署名。元至元八年(公元1371年),于翰林兼国史院置蒙古字学士。十二年(公元1275年)分置蒙古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设翰林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写圣旨必阇赤、令史、知印。后定制设官同翰林兼国史院,并辖蒙古国子监。参见“翰林兼国史院”。
宋朝贡举科目名。太祖开宝六年(973),《开宝通礼》成书,始改开元礼科为开宝通礼科,为诸科之一。神宗熙宁四年(1071)罢,哲宗元祐六年(1091)复置,绍圣元年(1094)又罢。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
官名。辽于上京、东京、中京、西京、南京均置处置使,属南面京官。其职掌可能是分别督察五京道所属州县官吏,如唐观察处置使之职。其官署分别称某京处置司。
官名。西周置。参见“右戏”。
参见“左主客郎”。
官名。北周置,省称诚议。为无职掌散职,多作为加官。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散官名。北周置, 秩正六命。北周加诚议大夫者, 见王仲荦《北周六典》卷九所引隋翊师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内史大纳言扶风
官名。北齐中尚食局长官,员二人,属中侍中省。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以宦官担任。从五品上。
官类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官”。
官署名。即中书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中书省。唐朝武则天光宅元年改中书省为凤阁,改中书令为凤阁令。《旧唐书·职官二·中书省》:“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
武士名,即弓箭手,汉武帝置,掌寻迹而射。《汉书·王尊传》:“(南山群盗)为吏民害,拜故弘农太守傅刚为校尉,将迹射士千人逐捕。”注:“师古曰:迹射,言能寻迹而射取之也。”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周王和王后配合各种服色所穿的鞋子。《周礼· 天官》: “屦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掌王及后之服屦”,“凡四时之祭祀,以宜服之”。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