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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判官

官名。唐肃宗以后置,为观察使属官,奏请有出身人及六品以下正员官充任。五代沿置。宋初观察州置,掌助理郡政,选士人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阶官,换承直郎。南宋临安府复置,助理本府政事。金朝诸节镇各置一人,为观察使属官,正七品,掌纪纲观察众务,分判吏、户、礼案事,通检推排簿籍。辽亦置为观察使州属官,位观察使下,协助处理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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